山西 · 潞酒
汾潞之火酒盛行于世

山西省长治市潞酒有限公司是长治市现存的老企业,其前身是长治市潞酒厂,始建于 1936 年,经营地址为长治市城区华丰北路47 号,1999 年 7 月企业改制,企业名称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潞酒有限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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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严正声明】潞酒历史不容窃据:关于所谓“独家产权”谬论的正本清源


发布日期:

2025-10-09


一则明代潞酒广告,竟被包装成“六代祖传”?有人声称潞酒公司无权讲述自己的历史!  今天,我们必须把真相说清楚。
近年来,关于所谓文人田秋平对潞酒历史文化主张“独家产权”的说法,在部分人群中持续发酵。其人以挖掘明代潞酒广告为由,声称潞酒公司不得使用相关历史内容,更在多年后将其演绎为“六代祖传”。
此类言论不仅背离事实,更伤害了潞酒作为地方文化符号的情感根基。今日,我们愿以事实为据,厘清是非,还原真相。


历史属于公众,岂容个人封存?
田秋平的核心逻辑——“谁挖掘谁拥有”,实质是对知识产权与文化遗产的严重误读。


历史是公共遗产,非私人藏品
明代潞酒广告,是记载潞酒发展的公共历史信息,属于不可分割的文化遗产。正如“潞州”地名、上党方志一样,任何人的发掘行为属于发现与研究,而非创造与占有。
发现者可以享有学术荣誉,但无权将历史封存为私产。试问:天文学家发现星辰,就能拥有这颗星吗?考古学家发掘文物,就能禁止博物馆展览吗?
“祖传”之说,何以立足?
将一则公共史料中挖掘的潞酒广告,在十几年后改称为“六代祖传”,若无法提供确凿、连续的传承证据,则不仅涉嫌学术失范,更是对公众的刻意误导。
历史研究崇尚“孤证不立”,何况一个凭空而来的“祖传故事”?


潞酒公司的权利:法理与情理的统一
潞酒公司作为潞酒文化的传承主体,其权利基础坚不可摧。
法理依据
“潞酒”作为合法注册的商标与企业名称,其权利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保护。企业对其品牌历史与文化资源,享有法定的使用权与宣传权。潞酒公司讲述自身历史,是权利,更是责任。
情感联结
潞酒的历史,与潞酒公司的血脉不可分割。今日的潞酒公司,是历代酿造者智慧的延续,是地方技艺与乡愁记忆的载体。割裂企业与历史,犹如斩断河流与源头之间的联系,既不合情,也不合理。


荒谬逻辑推演:文化“圈地运动”的危机
若按田秋平的逻辑延伸,我们将陷入怎样的文化困境?发现《诗经》中“蒹葭苍苍”者,可禁止后人吟诵?临摹敦煌壁画者,可宣称壁画艺术归其所有?从古籍中找出典故者,可向教师、作家追索版权?
这实为一场文化领域的“圈地运动”,将公共知识锁入私人牢笼,其结果绝非鼓励发现,而是阻碍传播、窒息文明。
这完全违背了知识产权制度“鼓励创新、促进共享”的初衷。


文化传承,敬畏为上
我们尊重每一位为地方文化挖掘付出努力的研究者,但坚决反对将公共文化资源私有化、垄断化的行为。
潞酒的历史,属于这片土地,属于世代匠人,属于喜爱它的每一位消费者,属于中华民族共同的酒文化记忆。它从不属于,也永远不会属于任何一个试图窃据它的个人。我们严正要求田秋平:尊重历史,恪守公理,立即停止发布不实言论,消除不良影响。也恳请公众明辨是非,与我们共同守护潞酒这一珍贵文化遗产,让它在共享与传颂中,生生不息,历久弥新。历史不容篡改,文化不容窃据。潞酒的芬芳,自当永续传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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